2008年2月21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买来新手机 竟有旧彩信
李卫东 陈建会

  近日,温州瓯海区工商分局处理了一起手机纠纷案。
  2月8日,在温州务工的杨某到手机店买了一款CECT型号的手机,一用却发现手机中竟然出现去年11月接收的彩信。在交涉中,商家却以当初有顾客用卡试用为由,拒绝退换。接到投诉后,工商人员认为,新手机里存在彩信是不合理的,商家此种行为已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。经调解,商家同意全额退款。